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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通违章扣留车辆的情形及违章罚款标准

分类:时事点评    时间:(2015-01-30 09:44)     点击:569

  交通违章扣留车辆的情形及违章罚款标准

  一、交通违章扣留车辆的情形

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依法扣留车辆:

  (一)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,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、保险标志,或者未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、驾驶证的;

  (二)有伪造、变造或者使用伪造、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、号牌、行驶证、检验合格标志、保险标志、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、号牌、行驶证、检验合格标志、保险标志嫌疑的;

  (三)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;

  (四)公路客运车辆或者货运机动车超载的;

  (五)机动车有被盗抢嫌疑的;

  (六)机动车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;

  (七)未申领《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》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;

  (八)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。

  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,因收集证据需要的,可以依法扣留事故车辆。

  二、交通违章罚款的标准

  违章代码违章行为 金额

  121002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200

  122202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的200

  19110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500

  191102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1500

  195104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随车携带行驶证、驾驶证的50

  195201故意遮当机动车号牌的200

  195202故意污损机动车号牌的200

  196106使用伪造、变造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检验合格标志、保险标志1000

  199011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2000

  199012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仍驾驶机动车的2000

  199013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1000

  199020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驾驶证或者、驾驶证被吊销、暂扣的人驾驶的1000

  199030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,尚不构成犯罪的10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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