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通违章扣留车辆的情形及违章罚款标准 |
分类:时事点评 时间:(2015-01-30 09:44) 点击:569 |
交通违章扣留车辆的情形及违章罚款标准 一、交通违章扣留车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依法扣留车辆: (一)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,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、保险标志,或者未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、驾驶证的; (二)有伪造、变造或者使用伪造、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、号牌、行驶证、检验合格标志、保险标志、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、号牌、行驶证、检验合格标志、保险标志嫌疑的; (三)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; (四)公路客运车辆或者货运机动车超载的; (五)机动车有被盗抢嫌疑的; (六)机动车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; (七)未申领《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》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; (八)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。 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,因收集证据需要的,可以依法扣留事故车辆。 二、交通违章罚款的标准 违章代码违章行为 金额 121002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200 122202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的200 19110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500 191102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1500 195104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随车携带行驶证、驾驶证的50 195201故意遮当机动车号牌的200 195202故意污损机动车号牌的200 196106使用伪造、变造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检验合格标志、保险标志1000 199011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2000 199012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仍驾驶机动车的2000 199013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1000 199020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驾驶证或者、驾驶证被吊销、暂扣的人驾驶的1000 199030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,尚不构成犯罪的1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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